課程適用人員: 限 本國長期照顧專業人員、外籍長期照顧專業人員 報名。
本課程奠基於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基本觀念,詳細介紹《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》與《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管理辦法》等兩部子法內涵,進一步釐清《病主法》與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各項規範異同之處,並從我國《刑法》角度剖析《病主法》免除醫師刑責的立法技術。 學習時間:75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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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1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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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2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管理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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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3比較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與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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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4免除醫師刑責的立法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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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講義、實戰工具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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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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